雁政办发〔2007〕19号
雁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雁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8日
主题词:民政 工伤保险 失地保障 实施方案 通知
雁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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