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雁政办发[2003]52号
雁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乐清市旧村改造建设标准(试行)》的通 知
有关村:
现将乐村改[2003]27号文件《乐清市旧村改造建设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2003年12月26日
主题词:转发 旧村改造 建设标准 通知
雁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