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雁政办发[2003]37号
雁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 知
各办事处,村(居),有关单位:
近段时间,我镇天气晴燥,旱情严重,森林火灾明显抬头,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为贯彻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要求各村严防细管。特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村双委同志对近段的森林防火形势要有清醒认识,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情绪,从贯彻党的十六大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出发,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促进农村发展稳定的头等大事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负责制,扎扎实实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措施,全力做好防范工作。各村要利用广播、墙报、标语等各种手段,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妇联、青年团和中小学生作用,营造浓烈的森林防火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要结合实际,适时发告戒严令,立即禁止烧荒、烧灰、烧田坎草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要严肃处理。要增派森林防火巡护人员,并佩带明显领章标志,每日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严防细管,坚决杜绝野外用火,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督查组,深入森林防火第一线督促检查,落实防扑火工作,对责任者认识不到位,工作被动应付,措施不落实的村要责令立即整改,不留隐患。
三、积极扑救,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扑救预案,组建精干高效的快速扑救队伍,一旦失火,村双委领导要靠前指挥,按照“安全、有序、高效”和“打早、打小、打了”要求,组织扑救队伍,把握有利时机,重兵出击,快速扑灭,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减到最低限度。明火扑灭后,一定要留足看守人员,彻底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四、坚持依法治火,严肃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各村在扑救森林火灾的同时,立即查清火灾原因,对森林火灾肇事者,要依法从快严惩,坚决抵制说情风,决不准以罚代刑,追究责任,决不手软。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进入森林防火期,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决不能离岗、脱岗。
雁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1月6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通知
抄送:市防火办
雁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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